******司 ***年第六十二次物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推荐的 成交 ******示
( 批次 编号: QSW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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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应答人:
******司 ***年第六十二次物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推荐的成交 ******示,公示期 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箱)提出。
分标编号 | 分 包 编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 成交 候选人 |
QSWZ***-*** | 包1 | ******司无形资产(******价软件)采购项目 | ******司 |
应答 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示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箱) 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章,******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 异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司
招标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