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青海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行业资讯 > 7部门要求加强文化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国家文物局、住建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
关于保障措施,该方案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于每年底汇总年度完工项目验收结果,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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